項目編號 | GQ1510304155 |
項目類型 | 股權轉讓 |
經(jīng)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yè) |
企業(yè)基本情況 |
項目名稱 | 陜西錦世達置業(yè)有限公司20%股權 |
轉讓方名稱 | 陜西煤業(yè)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企業(yè)注冊地址(。 | 陜西省 |
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經(jīng)營規(guī)模 | 中 |
經(jīng)營范圍 | 房地產開發(fā)、房屋銷售;租賃、中介;物業(yè)管理;室內外建筑裝潢工程管理服務;建筑工程設計與咨詢;市政、園林的工程設計、施工。 |
注冊資本 | 50000萬元 |
法定代表人 | 白海寧 |
企業(yè)人數(shù)(在職) | 35 |
大股東人數(shù) | 3 |
大股東名稱及份額 | 股東名稱 | 所占比例 | 陜西煤業(yè)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20% | 西安華宏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企業(yè) | 20% | 陜西錦城新元置業(yè)有限公司 | 6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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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國有土地劃撥 | 否 |
有限責任公司其他股東
是否行使優(yōu)先受讓權 | 是 |
資產狀況及企業(yè)經(jīng)營狀況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總資產 | 346,527.51萬元 |
總負債 | 251,991.66萬元 |
凈資產 | 94,535.85萬元 |
年份 | 主營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資產總額 | 總負債 | 凈資產 |
前一年度 | 0萬元 | -1155.714023萬元 | -1155.714023萬元 | 299988.772052萬元 | 251991.663988萬元 | 47997.108064萬元 |
前二年度 | 0萬元 | -823.878303萬元 | -823.878303萬元 | 299779.258734萬元 | 250626.436647萬元 | 49152.822087萬元 |
項目基本情況 |
掛牌價格(萬元) | 19,100.00000 |
掛牌公告期 | 自2015-09-29起至2015-10-30止 |
項目簡介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否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信息發(fā)布終結。
交易方式: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協(xié)議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意向受讓方,網(wǎng)絡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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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披露 |
一、2012年12月28日,錦世達公司、西安華恒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與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委托貸款合同》,約定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錦世達公司提供25億元人民幣的貸款,期限三年,利率12%。
二、評估基準日至股權交割日過渡期間的錦世達公司經(jīng)營損益由原股東按照股權比例進行承擔,具體根據(jù)中介結構審計結果為準。 |
受讓人基本條件 |
一、具有獨立法人的國內企業(yè),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不低于1000萬元。
二、在《產權交易合同》且股權轉讓股東會決議作出之日起40日內向陜西錦世達置業(yè)有限公司提供26億元的流動資金,用于歸還陜西錦世達置業(yè)有限公司在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貸款本金25億元及利息,如屆時未將該貸款清償完畢,則《產權交易合同》解除,受讓方應當返還股權并承擔與股權轉讓款等額的違約金。
三、在陜西錦世達置業(yè)有限公司歸還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貸款本金25億元及利息前,受讓人受讓的該20%股權不得轉讓、設置質押及其他權利負擔,不得出現(xiàn)被司法機關或有關機關進行查封、扣押等情況,否則視為受讓人違約,股權轉讓合同解除,受讓方應當返還股權并承擔與股權轉讓款等額的違約金。
四、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須向西部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繳納保證金人民幣3820萬元(以到賬時間為準)。
五、意向受讓方需承諾,完全接受《轉讓公告》的全部條款,意向受讓方需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相關交易費用。
六、保證在受讓股權后至25億元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前,繼續(xù)維持陜西煤業(yè)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派董事的董事職位及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以及維持陜西煤業(yè)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派的監(jiān)事、財務總監(jiān)、總經(jīng)理、副總經(jīng)理、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